1. 招生名額:8名。
2. 學測檢定標準:國文均標、英文均標、社會均標。
3. 分發比序項目: 1)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; 2)學測總級分; 3)學測英文級分; 4)學測國文級分; 5)學測社會級分; 6)英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; 7)國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
4. 招生比例:14.29%
(詳細內容以大考中心公告簡章為準)